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 省政府深化鄉(xiāng)鎮(zhèn)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關于持續(xù)推進“減縣補鄉(xiāng)”的要求,滿足鄉(xiāng)鎮(zhèn)實際工作需要,經縣委 縣政府同意,決定向鄉(xiāng)鎮(zhèn)補充40名工作人員,切實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為保證補充人員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仍瓌t。
3.堅持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
4.堅持注重實績、注重品行原則。
二、數量及范圍
從縣直事業(yè)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財政差額補貼、經費自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中連人帶編選調40名“減縣補鄉(xiāng)”人員(醫(yī)院除外)。
三、選調辦法
選調采取筆試、單位測評及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縣直事業(yè)單位2014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且單位同意連人帶編選調(混編人員需本單位黨組織同意其劃轉事業(yè)編制的會議紀要);政策性安置人員不受參加工作時間的限制。
4.年齡40周歲以下(報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22年9月30日)。
5.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退役士兵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在影響期內的;
2.正在接受紀律檢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1.發(fā)布公告。在柘城網發(fā)布《2022年深化鄉(xiāng)鎮(zhèn)體制機制改革補充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2.公開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①報名時間:2022年9月27日——9月30日。
②報名地點:縣委編辦。
③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提交《柘城縣2022年選調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人員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查詢頁面打印件)、近期藍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由柘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紀委、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抽調專門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審查合格的發(fā)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若達不到本次選調數額,剛相應核減選調數量。
4.筆試。由柘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試題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統一命制,卷面總分100分。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選調。最低合格分數線按參加筆試人員平均分數的70%確定。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單位測評及考察。
由柘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測評。凡合格率達80%以上的進入考察程序。否則,不再予以考察。
6.體檢。根據選調數額,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規(guī)定執(zhí)行。
7.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和考察體檢結果,由柘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在柘城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8.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經柘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疫情防控
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環(huán)節(jié)工作進行適當調整。
附件1:《柘城縣2022年選派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到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工作報名表》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柘城縣2022年選調縣直事業(yè)單位人員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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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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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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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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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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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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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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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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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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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經費形式 |
財政全供□ 差額補助□ 經費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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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學位 |
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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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院校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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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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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院校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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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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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 信 保 證 |
1.本表所填內容正確無誤,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真實有效。 2.本表所填內容如有不實,取消選派資格,責任自負。 3.若被聘用,服從組織安排。 報考人員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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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門意見: |
資格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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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劃轉編制
(負責人簽字): |
(蓋章) 年 月 日 |
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報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張博